,嘴欠地说擦一擦吧,小心着凉。
烦是烦得很,却连这份烦人都是平生头一份,所以送傩小心地将这种感觉留住,存进记忆里。
无关任何情愫,只因她回忆里有趣味的事太少了。
从小她对于情感的感知便比迎宵她们少。
师父说,她不贪乐,也不畏苦,是天生做影卫的料子。
其实,也不是不知疼的。那些远远比别人更重的磨砺训练,当她坚持一天下来,也会浑身青紫,如筋骨折。但她就是没有想哭的欲.望,想想,自己的小命都是从乱葬岗里被挖出来救活的,欠了命给人家,便要拿命还,为何啼哭怨人。
现在,她得到了一点不一样的东西。
那么私自留下来,也无妨吧。
反正没人知道的。
*
二人便如此不生不疏地相处着。
大行皇帝病逝后,太子宣烈即位,昔日的叛王被彻底遗忘在这座废寺。宣焘在苦闷中寻找排解之法,好在他长了一张巧舌如簧的嘴,还有现成的一个人在他跟前。
送傩是慢热的性子,回应不来男子的轻浮,也无法堵他的嘴。每日听四爷用低昵的声音在耳边啰嗦几句闲话,却也像佐在菜里的盐粒,渐渐习惯。
这日宣焘口叼一根狗尾巴草,坐在木制阑干上随意屈箕一条腿,看送傩在对面练剑。
桃花眸轻眯,嘴边浮现一抹耐人寻味的笑意。
待送傩鬓边薄汗微沁,敛势收剑,他起身抚掌夸赞,“小傩的剑法就是好看。”
送傩心道,剑是杀人物,不是耍来好看的。
不过她不擅反驳人,若说了,必会引出四爷又一套长篇大论,到时更没完没了。
她沉默地抬起手背抹汗,这当口,宣焘晃晃荡荡走到了近前,微俯一寸身,笑笑道,“嗯,今儿换了支素样骨笄,好看是好看,就是颜色淡了些。”
送傩动作一顿。
她有许多只样式相仿的笄子,皆是以动物的胫骨自己磨成的,不为美观,只为危急绝险之时,充作手里的最后一件武器。
她自己平素都不分哪支是哪支,他却如何瞧了出来?
暗自不解的功夫,忽见宣焘在她眼皮子下摊开掌心。
“我自己削的,送你,咱们一人一支,莫嫌弃啊。”
一支碧绿的竹簪躺在他宽大的掌心。
这样的簪子,一折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