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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章 招娣?最讨厌这名字(3)

钱。

和一时的暴利比起来,自然是长期的合作更重要,陈姨要谢招娣答应的条件是:

“馒头卖给我,这进货的价格就只能你知我知,另外我还想跟你签订三年的契约,约定三年内你不能把馒头卖给别人!”

前面那个条件,谢招娣当然会答应,那是生意人的规矩,只是三年之约谢招娣却是不能答应:

“我只能答应一年的契约,如今这形势说变就变,三年时间太久,还不知道到时候是个什么光景。”

谢招娣当然不能应下三年之约,明年就是知青返城,可以参加高考的时候了,再过两年市场也发生大变化。

后来陈姨又跟谢招娣磨了两分钟,谢招娣一直不答应,陈姨也只能作罢,答应了先跟谢招娣签订一年的契约。

等到下次谢招娣再来送馒头,陈姨就会跟谢招娣签订契约。

说好了后面的合作,谢招娣又问陈姨,能不能卖一些粮票,肉票给她,陈姨闻言,直接回屋里拿了十斤粮票钱,和一斤肉票钱递给谢招娣。

她说:

“这东西,算我送你的,说它值钱吧,没有钱拿它啥也买不到,说它不值钱吧,多的还真没有。

我就送你这一次,下次再要可要算你的钱了!”

陈姨说的没错,票这东西,在这年代不是万能的,但没有票,在这年代是万万不能。

两张票,谢招娣也没有推辞,笑着收了起来。

“如此,那便谢谢陈姨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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