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项权利中,优先购买权,类似于他的前身将666号大厦的股份出售给安达尔信托基金的时候,所要求的优先回购权。
意思就是,如果库什纳集团要出售他们所拥有的666号大厦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,那么在同等价位下,陈威廉拥有收购他们股份的优先权。
而优先出售权的意思,就是当有人对666号大厦的股份提出溢价收购的时候,陈威廉有权要求首先售出他持有的股份。
因为往往发生的溢价收购,会有购买股份的数量限制,并不会全部买下所有股份,因此如果具有优先出售权,就可以在别人溢价收购股份的时候优先卖出自己手上的份额。
至于跟随售股权,则是假如kushnar集团同第三方协商出售自己的股份,而陈威廉认为对方的出价可以接受的话,他就可以动用这个权利将自己的股份与kushnar集团的股份进行绑定,也就是说第三方如果要以那个协议价格收购kushnar集团的股份,必须连同陈威廉的股份一起买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