嫌疑人。
而我们找到证人,比如大妈,便能证明我们从进入四号到出来,不过短短十分钟的时间。
十分钟,不管是把人藏起来,还是杀了人再毁尸灭迹,从科学客观的角度,正常人根本无法完成,自然我们也就洗脱了嫌疑。
不得不说白霁的举动,各方面都透出一股冷静和深思熟虑,若是换成我,大概会疯了一般在四号寻找宋玉,再报警寻求帮助,把自己变成唯一的嫌疑人。
唯一介怀的,是出事之后白霁不顾宋玉生死,只为了不成为嫌疑人而放弃对宋玉的寻找。
如果我们立刻在四号寻找宋玉,是不是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会找到她。
而不是像现在,所有警察把四号翻了个遍,也没找到宋玉的踪迹。
他的冷漠,让我有一丝心寒,我无法评价他面对这件事有多自私,只能说每个人面对突发事件后的不同处理。
人找不到,没办法立案,只能先按失踪人口登记。
简单的询问后,我和白霁分别被带上两辆警车,又有专门的警官给我们录口供。
对于我近乎鬼故事一般光怪陆离的叙述,换成其他案件,警官大概率会把我当成疯子送去精神病院检查。
或者认为我是编瞎话欺骗警方,以妨碍公务的罪名先把我关起来,再作为嫌疑人慢慢调查。
可这里是远近驰名的四号凶宅,无论多扯淡的事,发生在四号都变得理所应当,反而更增加一层毛骨悚然的氛围感。
警官看了看之前的笔录,又提出了新问题:“我看了你摄像机拍下的内容,你口中失踪的人,为什么意图杀你?”
我有些糟心,更多的是担心宋玉:“大概被鬼附身了吧。”
警官对我的说法嗤笑了一声:“视频中她说你父亲害了她全家。”
离离原上谱,听他这意思,该不是觉得宋玉失踪,是我杀了她为自己的父亲掩盖秘密吧?
我记得几年前也是有这么一个案件,报警人谎称自己的妻子离奇失踪,在面对警方和记者时表现出极为淡定的行为。
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最终还是在警方的努力下,在化粪池找到失踪人的人体组织,而杀人的凶手,正是报警的丈夫。
警方首先会怀疑报警人,这无可厚非,可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发。
我没有作案时间。
“警官,抛开视频内容,如果你觉得是我说谎,我